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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南京离婚诉讼律师咨询 离婚诉讼中,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,如何送达起诉状?南京离婚律师: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、留置送达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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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中,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,如何送达起诉状?
南京离婚律师: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、留置送达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,公告送达.国内公告送达的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.涉外公告的,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,即视为送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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