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?
丈夫外遇导致离婚,妻子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?
南京离婚律师:《婚姻法》增加了第五章“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”,其中,第四十条条明确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.(一)重婚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.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,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.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,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,不予支持.据此,女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