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院是否可以作为离婚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

摘要:养老院是否可以作为离婚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?南京离婚律师: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,但住院治疗的除外。养老院虽然
养老院是否可以作为离婚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?
南京离婚律师: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,但住院治疗的除外。养老院虽然也对老人的疾病进行治疗,但就其性质并非专业的医疗机构,因此,如果老人在养老院居住一年以上,可以作为经常居住地启动离婚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