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

摘要: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: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、互相尊重 ”这是对夫妻间应当建立的理想婚姻关系的倡导性规定 夫妻间的忠实,主要是指夫妻不为婚外性行为
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
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: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、互相尊重.”这是对夫妻间应当建立的理想婚姻关系的倡导性规定.夫妻间的忠实,主要是指夫妻不为婚外性行为,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,保持专一.广义上的忠实义务还包括配偶一方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,也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和损害配偶他方利益.夫妻相互忠实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的最本质的要求,其实质在于规范男女两性的性关系,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.但须注意的是,婚姻法关于夫妻忠实的规定是在第1章“总则”第4条,将其与“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”并列,而并非规定在第3章“家庭关系”之中,其规范属性既不是具体的权利义务型规范,也非禁止性规范,而是倡导性、宣示性规范,它为人们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提出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;就其规范地位而言,它与第2条、第3条有别,不是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,只是表明了婚姻家庭法的价值取向.因此,南京婚姻法律师认为:难以将夫妻间的相互忠实解释为一项法定义务.正因如此,如果婚姻当事人仅以违反忠实义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.